2017年5月31日 星期三

大家來研討安全管理師的工作範圍

安全衛生管理師的工作範圍
     
    從事安全衛生管理的工作者在美國被稱為Safety Engineer(安全工程師)19789月我進入台灣杜邦公司時的職稱就是「安全工程師」,當時廣告刊登是招募「安全協調員」(Safety Coordinator)
     
    我當時的工作範圍如下:
1. 符合法令部份:擔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的工作,後來依據法令繼續擔任安全管理師的工作。(由公司公費受訓後經測試取得資格)
2. 符合總公司要求部份:擔任全廠中央安全委員會 (Central Safety Committee) 的秘書。(後來改名為中央安全衛生及環保委員會)
3. 擔任中央安全委員會下屬十個小組委員會(Subcommittee)的當然委員,參與所有小組委員會的活動。(1.廠內、2.廠外、3.工業衛生、4.啟用前檢查、5.安全程序、6.製程安全、7.運輸安全、8.事故調查、9.緊急應變、10.安全稽查,十個小組委員會)
4. 執行安全辦公室定期及不定期之安衛環稽查工作。
5. 擔任及協助各種安衛環之訓練工作
6. 擔任與總公司及安全部門、友廠相關單位的聯繫及溝通工作。
7. 擔任各級主管在執行安環工作時之輔導及協助工作。
8. 擔任安全公關及來賓參觀導引及簡報工作。





2017年5月28日 星期日

車流會合安全

真令我感嘆,這些毛毛蟲在會合上,基本上是合乎美國會車的規則,In Turn。

在美國兩個都是幹道會合處都有導引及標示牌,寫著In Turn,警察也常常埋伏在旁監督,立即追抓違規者。

這時兩個車道的車必須以編織式的方式,輪流會入同一車道,迅速通過,才合乎瓶頸處加速通過的物理原理。

很可惜不知何故,台灣的交通單位不建立(一邊一部,輪流會車,迅速通過)的標示牌,並且監督推行,反而違反流體原則,要求減速慢行,結果會車處常常是放任採取叢林規則,凶的車子插隊先行,最後是互相不讓,一定打結塞車。

我估計台灣每年的生產力及會車事故損失GDP在3%以上,估計直接間接損失金額在5000億台幣以上。

我曾經去函高速公路局建議,得到的回函是感謝建議,存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