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

可怕的台灣安全文化

可怕的台灣安全文化

日本核電事件發生後,很多人才開始注意安全議題和緊急應變措施。其實安全教育必須要從小就開始訓練,才能在每個人的心中生根,才能在社會上產生共識,才能壓制社會上以及企業中意圖僥倖和打折扣的心態,單單法律條文是沒有辦法執行的。大家有這種對安全不打折的共識,這就是社會的安全水準,也就是社會安全文化的具體表現。

我曾在美國住了兩年,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美國住宅後面的防火巷都是寬達20英尺(>6米)以上乾乾淨淨的活巷,超大型的消防車、雲梯車都可以輕鬆的開進去。而且冬天冰天雪地到處都積滿大雪,連社區內的一般馬路都是積雪難行時,社區還自行出錢請鏟雪車隨時將防火巷清得乾乾淨淨,以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只有防火巷永遠都是乾淨通暢的。

反觀台灣防火巷與之相比真是天壤之別。我發現台灣最早期的防火巷也是6米以上,不知何時開始兩戶間只要3米就可以,因為3米很窄加上住戶常常在其中堆積雜物,車子很難通過,久而久之住戶就開始加蓋蓬子,再來甚至直接加蓋房舍,消防車根本無法通過,這是全台灣的共同現象,很少有地方例外。

我從前的住家,我不加蓋後面防火巷,可是沒有辦法,左右鄰居都加蓋一樓,後面的住戶甚至將防火巷從一樓一直加蓋到頂樓,政府也不管,也無能管,我雖然不加蓋,結果我家後面變成了一個空洞,所有的垃圾和雨水排水等等通通飄過來流過來,最後我只好搬家搬到現在住家後面沒有住戶的地方才了事。我想一定有人還記得前總統家後方防火巷加蓋取締不成的新聞。現在可能只有等下幾個世代以後,等台灣人的安全程度和安全文化進展之後,將台灣的全部房子都敲掉重建以後才能改善,現在只有請大家多多禱告,自求多福了。

依據管理學指令傳遞後打折的原理,員工所能做到的最高標準,就是他主管的最低標準,因此身為最高階主管,他本身的安全及道德標準必須比一般人高很多,這樣整個企業的安全水準,在層層打折到底層之後,才能維持較高的水準。這就是日本東京電力核能安全管理缺失的基本原因,因為他們的老板安全要求水準太低的緣故。同理日本安全有缺失,根本原因在首相、在選出首相的老百姓;同樣的台灣的安全不佳,根本原因在總統,在選出總統的老百姓,是我們自己無知,無能,不願望花錢,不願意花時間改善安全的緣故!從美國太空梭爆炸事故調查報告發現太空梭爆炸也是主管人員明知故犯造成的,日本的核安事件從種種跡象看來肯定也是高層主管心態不正確所造成的。

其實台灣的安全意識相當薄弱,一般人及企業的安全文化水準很低,一般人都能容忍不安全的安全梯,不安全的駕駛,不安全的公共場所,不安全的住家,處處的安全標準都很低。主管身處於這樣的社會,當然順勢降低標準,節省短期的經費,也從來沒有或者很少有員工或公眾會反對,整個社會對安全不在乎,那整個社會的安全水準怎麼能提昇。台灣應該立刻成立與國防部一樣大規模的安全部才有希望。

台灣任何的大火,雖然常常有本地保險與國際再保的保險理賠,但是根據保險互助分攤風險原則,保險公司一定會增加以後的該企業的保費以補償目前損失,而且最糟糕的是,整個台灣區的經驗費率都會跟著提高,那麼因為個別僱主貪圖近利不注重安全,不單單造成僱主的損失,全民都要共同分擔火險費率增資的損失。從前新竹科學園區因為災害嚴重,很多公司買不到全險,最近台塑大火,全民又要再一次共同分擔損失,政治為求短視的穩定,絕不容許任何保險公司、銀行、或大企業的倒閉,那麼再一次僱主又偷偷的把自己的損失責任轉嫁到無知的百姓身上,自己偷偷享受了額外的利潤。

我以前的工作之一,就是負責檢查台灣很多的高級大飯店的住宿安全,在檢查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必須確保住客在火災中可以從安全梯平安的走到戶外,也就是要在火災中安全梯能夠達到防煙的要求。我在十多年的經驗是全台灣幾乎全部都不合格,現在雖很少正式檢查,但是我到各地觀察的印象是,沒有多大改善。

真可怕,可是所有的消費者都不知道或不在意,難怪所有的老板也都不在意而不肯認真改善。去檢查餐廳或者住宅大樓其結果只有更差更可怕,幾乎百分之百都是火窟。全台灣安全文化水準如此低落,台灣的核電安全文化怎能提高,我認為要提高起碼還要經過一兩個世代。這就是我們必須誠實面對的血淋淋現實。

就像小董在電台所批評的一樣,很多人在家裡在平常就不注重安全衛生環保,根本不願降低享受,不節約能源,又要帶頭反對核電,這是矛盾的行為。自己都不注重環安,怎麼能又抱怨核能不安全,台中的夜店Pub不安全呢?到處都是一樣,這都是全國安衛環文化水準太低的表現。

台灣最高管理當局請問你們有決心成立中央安全部嗎?台灣安全要什麼時候才能提昇到理想水準?

2 則留言:

tony 提到...

確實如此, 彰化縣政府日前就已成案決行的違章案告訴檢舉防火巷違章凸窗佔滿整個防火巷檢舉人的話- 你的房子為何要這樣子蓋( 未加蓋佔用3 米內的防巷/ 未加蓋凸窗寬度佔滿防火巷), 所以守規定是蠢的連政府官員都會懷疑我們為何會守法 , 然後還告訴檢舉人沒經費而且防火巷違章已沒有公共安全問題, 所以防火巷違章不須要立即拆也不知道何年才可以拆, 官員說沒錢而且不危險況且為何你不跟別人一樣- 增建違章.....這是事實,升斗小民能如何自保? 守法嗎?????

磬林筆記 提到...

感謝回應實況
這只是再次證實
政府官員安全知識的低落
那一天公務人員考試
也考考安全問題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