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 星期一

駕駛的最大安全速度



駕駛的最大安全速度,絕對不是法律規定的最高速限
駕駛的最大安全速度,絕對不是任何法律規定的最高速限,駕駛的安全速度其實是你自己眼睛能夠真正看得清楚前方地面而且來得及煞車的速度。

否則就是拿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開玩笑的盲目駕駛!

正確的做法是,如果你覺得在駕駛時天氣或霧氣太大看不清,有路況或車況不佳有潛在危險時你應該靠邊減速到能夠看得到的速度範圍小心行駛,太大或天氣路況實在太嚴重時,即使你是安全的駕駛別人也會有困難駕駛,增加你的危險性,這種時候你都應該審慎評估是否要繼續駕駛,你甚至應該暫停在安全的路邊或停車處,將臨時停車的三角標識放好,等天氣或狀況狀況好了再開。千萬不能盲目或看不清楚冒險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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